为推动体育产业发展,科学界定体育产业统计范围,经国家体育总局研制、国家统计局审核的《体育产业统计分类(2019)》正式发布。4月10日,统计分类(2019)解读会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举行。
解读会现场
在统计分类(2019)修订亮点中,与体育场地设施和学校体育相关的内容如下:
针对目前我国大力推动开展的足球运动、冰雪运动的要求,修订稿特别在“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”中类里专门分拆出了“冰雪器材装备及配件制造”小类,在“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和安装”中类里专门分拆出了“足球场地设施工程施工”“冰雪场地设施工程施工”两个小类,以便适应和满足上述重点工作的产业政策制定和绩效评估工作要求。
明确了学校体育教育活动为体育产业统计的重要内容,为研究制定青少年体育促进政策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依据。本次修订将“仅包括高等院校、中等职业学校的体育专业教育”范围扩大到所有普通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、大学等各级各类学校中的体育课程教学活动和校园体育活动,进一步扩大了体育产业的统计范畴,旨在通过统计调查及数据核算,反映出学校体育教育在我国青少年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。
体育总局装备中心副主任王平表示,统计分类(2019)的修订主要有两方面原因:一是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标准发生了变化,原有的体育产业统计分类已经无法与新行业分类相衔接,也不能适应当前体育产业统计的需要;二是在一系列体育产业政策的引领和指导下,体育产业得到了快速推动和发展,新业态、新商业模式等新情况不断涌现,体育产业的内容和边界不断拓展。
体育总局装备中心体育产业发展二处处长季浩表示,统计分类(2019)延续了《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(2015)》的主要原则、方法和框架,其中含有大类11个、中类37个、小类71个。与统计分类(2015)相比,统计分类(2019)在修订过程中涉及多个中类和小类拆分合并,大类和中类数量不变,小类增加19个。
据悉,统计分类(2019)在出台前经过了科学、严谨的论证过程。2018年初,在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指导、体育总局装备中心的精心组织下,经过多方专家的共同努力,通过十多轮座谈讨论交流,在汇总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了修订初稿。在全国体育产业统计工作会议上征求了全国31个省、区、市产业工作者、产业专家的意见,形成了征求意见稿。2018年9月,国家统计局就征求意见稿发文广泛征求了各省级统计局、各调查总队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相关专业司的意见,修改形成专家评审稿。随后,国家统计局组织专家进行多轮审核,并在国家统计局第4次常务会议上审批通过,于4月1日以国家统计局局长令的方式正式公布、实施。
本文来源:当众体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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